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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判罚:高迪进球无效,罗德里格禁区未获点,判罚正确。

作者:24直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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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晚上,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紧锣密鼓地开展了本赛季的第二十三期裁判评议工作。本期评议共计探讨了五个来自近期中超联赛和中甲联赛的判例,并针对各俱乐部的申诉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评议会以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中足联代表、中国足协纪检人员以及两名来自社会与媒体界的足球社会监督员列席旁听。会议采取评议组成员集体讨论和单独发表意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保评议结果的公正与准确。

首先,针对中超联赛第21轮的一场比赛,青岛西海岸队与北京国安队的比赛。在比赛的第90+2分钟,青岛西海岸队进球,但裁判员在经过第二助理裁判员的提示后,判定56号队员在先犯规,对北京国安34号守门员有不当行为,因此认定进球无效。对于这一判例,评议组一致认为,裁判员在得到助理裁判员协助后做出的攻方犯规、进球无效的决定是正确的,VAR系统未介入也是恰当的。

接着,评议组对中超另一场比赛长春亚泰对阵梅州客家的判例进行了分析。在比赛第33分钟,梅州客家10号队员与长春亚泰31号队员接触后倒地,裁判员与VAR均未判罚犯规。多数评议组成员认为,长春亚泰队员的接触动作属于可接受的范围内,梅州客家队员的倒地部分是主动行为,因此裁判员的决定是正确的。

再来看中甲联赛的判例。上海嘉定汇龙与苏州东吴的比赛中,苏州东吴23号队员在罚球区内与对方争顶时疑似手触球,但裁判员未判罚手球犯规。经过评议,多数成员认为该动作属于意外的手球,不构成犯规。

广西平果与定南赣联的比赛也引发了评议组的关注。在比赛的第22分钟,广西平果43号队员在罚球区内对对方队员有冲撞行为。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该行为构成鲁莽犯规,应出示黄牌警告,但漏判了这一行为。

最后,针对另一场引发争议的判例,定南赣联队4号队员对广西平果11号队员的踩踏行为,评议组首先认为应出示红牌罚令出场。同时指出,该行为应视为暴力行为,且在出现暴力行为且未形成明显进球得分机会时,裁判员不应实施有利条款,应立即停止比赛并出示红牌。

中国足协表示将继续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接受俱乐部、球队的反馈和申诉意见。对于符合申诉条件的判例以及社会关注度高、有利于统一判罚尺度的典型判例,将开展评议并向社会公布结果。同时,对于作出错漏判判罚的裁判员,将进行内部处罚,以维护比赛的公正与公平。